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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

各省市补贴政策出台!了解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的优势

时间:2023-07-10

绿色建材是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绿色建筑在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绿色建材评价是,依据绿色建材评价技术标准,按照程序和要求对申请开展评价的建材产品进行评价,并确认其等级的活动。等级由低到高: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绿色建材推广的国家政策







2015年8月,工信部、住建部发布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指出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是拉动绿色消费、引导绿色发展、促进结构优化、加快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明确要求在2016年底前完成“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整合方案”的任务。






2015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再一次提出:“完善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标识、认证等体系,开展绿色产品评价,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支持绿色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提出了“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依据标准清单中的标准组织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的要求。”







2017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住建部、工信部、认监委、国标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认联〔2017〕544号),将现有绿色建材认证或评价制度统一纳入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管理。






2018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2018年第2号公告),共涉及12类产品。






2019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标志着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正式启动。






2020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工作。






2022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22〕7号),将选择5个左右的试点地区开展“绿色建材进万家美好生活共创建”的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促进绿色消费,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2023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3〕50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部门指导、市场主导、试点先行”原则,在2022年已批复第一批试点地区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发展需求和实际,再选择第二批5个左右试点地区开展活动,有意愿的地区形成工作方案,可向指导部门提出申请积极对接试点地区,按照已制定的工作方案启动活动,创新活动方式,加强指导监督,加大科普宣传,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促进绿色消费,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各省市对绿色体系补贴政策


省市

政策名称

补贴标准

北京

《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星级标识项目22.5元/平方米,三星级标识项目40元/平方米。

天津

《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资助上限∶5万元。分两次拨付,申报单位签署任务合同书拨付3万元∶项目验收合格拨付2万元。

上海

《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

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补贴50元,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重庆

《重庆市绿色建筑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获得金级、铂金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按项目建筑面积分别给予25元/平米和40元/平米的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仅获得金级、铂金级绿色建筑竣工标识的项目分别给予10元/平米和15元/平米的补助资金,不超过160万元。

黑龙江

《黑龙江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住建部门对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并继续开展绿色建筑业务的相关企业,在信用评价、资质升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分∶在国家、省级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对绿色建筑项目优先推荐、优先入选或适当加分。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前提下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吉林

《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奖金管理办法》

绿色建筑专项奖补资金2000万元,三星级25元/m²,二星级15元/m²,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辽宁

《辽宁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对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和具备一定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按相关规定申请中央财政奖励。

青海

《青海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对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70%;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50%;取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30%。

湖北

《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全省将支持企业建设“四节一环保”绿色建筑,对开发建设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按绿色建筑总面的0.5%、1%、1.5%,给予容积率奖励。

湖南

《湖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对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各地可在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一部分奖励开发商或消费者。

河北

《2016年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山东

《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星级15元/平方米、二星级30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山西

《关于印发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绿色建筑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1、绿色工业建筑项目,获得国标二星级运行标识的,按照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获得国标三星级运行标识的,按照建筑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绿色民用建筑项目,获得省标三星级运行标识的,按照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获评为近零能耗的建筑,按其地上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河南

《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一星级绿色建筑达到一定规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相关规定申请中央财政奖励或定额补助。

浙江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开发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

安吉县


对首次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多获得一张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再奖励2万元,最高限额30万元,为认证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湖州市

《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对于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多获得一张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再奖励2万元,最高限额30万元。

江苏

《关于推进全省绿色建筑过发展的通知》

绿色建筑二星、三星奖励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对获得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标识的项目,按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在设计标识奖励标准基础上增加10元/平方米奖励。

福建

《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对绿色建筑星级项目,市、县(区)财政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给予奖励。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费可适度上浮。金融机构应对绿色建筑建设和消费在授信管理、额度、定价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对绿色建筑项目,各地纳入绿色审批通道。

江西

《江西省绿色建筑实施意见》

各地要落实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土地、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支持绿色建筑项目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在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实行绿色建筑优先入选或优先推荐上报的制度。

广东

《支持推广绿色建筑及建设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二星级每平方米补助25元,单位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三星级每平方米补助45元,单位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深圳市

《支持绿色发展促进“碳达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获得绿色产品称号企业,国家级≤10万元,省级≤5万元,市级≤2万元,单个企业单年度累计≤50万元。

佛山市

《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

对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

海南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获得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运p标识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中央财政奖励和分别返还20%、4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陕西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打的通知》

对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10元、15元、20元。

四川

《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

通过绿色建筑认证的项目,有关门在"鲁班奖"、"广厦奖"、"天府杯"、"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应优先推荐上报。

贵州

《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对经营性营利项目要以容积率奖励为主。除争取国家绿色建筑奖励资金外,在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后,按实施绿色建筑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3%以内给予奖励。

内蒙古

《关于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

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减免城市配套费100%,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减免城市配套费70%,取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减免城市配套费50%。

新疆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一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享受市级财政资金奖励,二星级20元/平方米,三星级40元/平方米。对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的被动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清洁能源应用建筑(太阳能强制范围及天然气应用除外)示范项目,给予1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一星级15元/平方米,其中,一星级设计标识奖励3元/平方米、运行标识12元/平方米;二星级30元/平方米,其中,二星级设计标识奖励5元/平方米、运行标识25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其中,三星级设计标识奖励10元/平方米、运行标识40元/平方米,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通过自治区验收评估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按照1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化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云南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

对认定的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各地方出台相关激励措施促进绿色建材发展

      佛山市






2021年4月,佛山市被纳入全国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印发了《佛山市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佛府办函〔2021〕30号),明确要求在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项目中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提升建设工程建筑品质,促进绿色消费和绿色发展理论完善增强,在落实政策资金支持方面,对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


      广州市






2021年5月,广州市黄浦区发布了《广州市黄浦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大力支持绿色品牌建设,大力支持加强能源管理等多项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实施单位扶持。
2021年7月,广州市增城区印发了《增城区促进建筑业发展试行办法》,规定了6种奖励类型,包括落户奖、提升资质奖、经营贡献奖、骨干人才奖、产业联动奖、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其中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里面,企业产品通过绿色产品认证,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目录的,奖励企业10万元;入选广东省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的,奖励企业5万元。
2021年9月,广州市发布了《广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指南(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绿色建材(墙体材料)分类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






2021年7月,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支持绿色发展促进“碳达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奖励获得绿色产品称号企业,国家级≤10万元,省级≤5万元,市级≤2万元,单个企业单年度累计≤50万元。


      湖南省






2021年8月,湖南省接连发布了《湖南省绿色建筑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2021版)(征求意见稿)》《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审查要点(2021版)(征求意见稿)》三部文件。指导各地指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对获得绿色建材标识的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给予奖励:三星级30万元、二星级20万元、一星级10万元。

      南京市






2021年10月,南京市政府发布《南京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项目管理和引导扶持办法》,《办法》中提到对试点项目中的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高的示范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单个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50%(含)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元进行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70%(含)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进行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90%(含)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进行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引导扶持南京注册及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所生产的绿色建材产品取得二星级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取得三星级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获得多个产品认证标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其中最高等级奖补一次。

      湖州市






2021年11月,湖州市人民政府施行《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加强政策支持。深化绿色产品认证,对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多获得一张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再奖励2万元,最高限额30万元。在招标采购、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大对获得质量认证的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的采信。

      瑞安市






2022年12月,瑞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瑞安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产业政策文本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开展品牌创建激励,企业首次通过绿色产品认证奖励20万元,每增加一张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再奖励2万元,最高限额30万元。


      宁波市






2022年1月,宁波市高新区出台了《关于标准创新品牌培育引领质量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对首次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8万元奖励。


      韶关市






2022年2月,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首次获得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的公告》。其中指出,首次获得绿色产品认证(不含绿色食品认证)认证证书,奖补5万元(一企多证的,不重复奖励)。

#瑞安:最高限额30万

现阶段,随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口号提出,各地省市政府和企业都相继有了动作。近日,浙江瑞安市人民政府印发瑞安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产业政策文本的通知。


通知提出,新获筹建的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奖励30万元,新获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奖励50万元, 首次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奖励20万元,每增加一张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再奖励2万元,最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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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8万元

“结合区域产业特点,我们选择消费者关注度高、对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影响大的家具类产品作为我区首批绿色产品认证重点培育对象。”据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绿色产品统一认证,不仅可以引导绿色生产,激励企业加强绿色产品质量管理,提高绿色产品质量水平,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还能帮助消费者更快速、更准确地识别安全环保绿色产品,促进绿色消费。


目前,我区出台相关政策,对新获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每家8万元一次性奖励。

来源:淄博市建筑节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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